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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0-12-02 16:34:00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4号,以下简称“常规教改项目”)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海峡两岸高等教育比较研究专项)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7号,以下简称“海峡专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在各高校择优申报的基础上,经我办组织专家审核,现确定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以满意度调查助推“双一流”建设》(立项编号:FBJG20200196)等370个项目为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海峡专项20项(见附件1),常规教改项目350项(重大教改项目65项,见附件2;一般教改项目285项,见附件3)。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改项目
1.项目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成果形式应以教改实施方案、制度文件、教材(软件)、平台等为主,且一般教改项目至少须有1篇(项)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或专利,重大教改项目须有2篇(项)及以上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或专利。
2.各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两年,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应由项目主持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我办备案,原则上只能延长一年。
3.项目建设期间,各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若遇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可由主持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我办备案。
4.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开题工作并上传加盖公章的开题报告,2021年12月1日-12月30日上传中期检查报告。
开题报告(含研究工作进度表)的格式自拟,中期检查报告表可于福建省高等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平台(http://www.fjedusr.cn/xmsb/)“下载专区”中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二、海峡专项
1.各项目研究内容、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形式应符合《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海峡两岸高等教育比较研究专项)指南》中的要求。
2.各项目研究期限为半年(立项公布之日算起),不予延期。
3.为确保研究取得实效,教育厅高教处与我办将联合督查项目的研究工作。各项目组须选派专职联系人于12月4日前加入海峡专项教改工作群(QQ:478747994),具体工作事项将在群内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晓娟,任延延
电 话:0591-87832541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4层。
附件:
附件1 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海峡两岸高等教育比较研究专项)立项名单.pdf
附件2 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立项名单.pdf
附件3 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立项名单.pdf
闽教科规〔2020〕23 号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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