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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20-09-09 15:21:00
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9月4日,省教育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省教育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陈仁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报告。
陈仁围绕制定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结合具体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七章六十八条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切实抓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贯彻执行,确保真正落地生根?陈仁指出,厅机关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带头遵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各直属单位(学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师廉洁从教,依法秉公用权。
一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增强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紧紧抓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价值取向,强化权力观教育;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在学习、遵守和执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上走前头、做表率;坚持高标准引领,激励公职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标本兼治作用。突出依法处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警示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委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建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他要求,委厅机关、各直属单位(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抓好宣传教育,组织宣讲活动并引向深入,推动人人学习、人人知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发挥法律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和依法执行,党政要形成合力,从小处抓起、从细节抓起、从立场抓起,防微杜渐,确保每一名同志都自觉生活在法律的约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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