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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2020-09-15 14:38:00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现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2020〕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持续推进治理工作
今年暑假以来,根据中央网信办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等部门,开展“2020‘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和“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此次“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是在前两次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的再深化、再落实。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作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二、集中开展教育宣传引导
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班团队会等形式,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开展学生网络素养和网络自我保护教育,有效提高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并指导家长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履行监护人职责,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三、加强网络环境监督监管
持续健全完善本地本校建设和使用的学习教育类网站和教育App工作台账,加强不良内容排查、整改。密切关注学生QQ群、微信群、百度贴吧、论坛社区等即时通讯工具群圈和论坛社区动态,发现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及时跟进处置。积极动员学生、家长、老师等参与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的监督举报(举报网站:福建省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http://jubao.fjshen.com)。
四、加强治理工作部门联动
各地各校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涉及违法活动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出版、网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舆情共商、联动处置,提高有害信息尤其是典型案件的发现和处置效率。
请各地各校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厅网信办(科技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邮箱:jytxxh@fjsjyt.cn。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